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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乐鱼体育下载    发布时间:2024-01-10 07:1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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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金保险属于人身保险的一种,主要是以被保险人的生存作为保障条件,只要投保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按时缴纳保费,则保险公司可根据年、半年、季或者月给付保险金,一直到被保险人身故或者保障期满。 年金保险一般来说包括个人养老年金保险、定期年金保险等,其中: 个人养老年金保险是指,被保险人在年轻的时候投保,并约定年金领取日期(比如50周岁、60周岁等),等到达了年金领取日期后,则能开始按照保险合同约定领取年金,可以再一次进行选择一次性领取,也可以再一次进行选择按照约定期限每次领取一笔年金,从而保障自己的老年生活; 定期年金保险是指,投保人在约定时间缴纳保费,被保险人生存至一定时期,则能开始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定期领取年金,一直到保障期满为止。

  以平安福21版为例,刚交满20年不能拿回已交保费,除非持有三四十年以后。 1.平安福21版不属于返还型重疾险产品,因此是没提供返还责任的,其保障责任仅包含了120种重疾、40种轻症(含原位癌)、20种中症、身故保障等,没有生存金返还等责任,因此即便是交满20年,保险公司也没有一点费用可以返还给投保人; 2.平安福21版交满了20年之后,其现金价值还没有和已交保费持平,因此即便是此时退保,投保人也没有很好的方法拿回和已交保费等值的现金价值,需要承担一定的经济损失,而且保障也失效了。 如果担心保障期间未出险,无法拿回已交保费而有经济损失的,那就能考虑投保返还型重疾险、储蓄型重疾险等。比如有满期生存金返还的返还型重疾险,可以在保障到期后,被保险人若仍平安生存,则可以给付一笔满期生存金,有的是返还已交保费,有的则是返还保额等。储蓄型重疾险则是后期现金价值是可以等于甚至大于已交保费的,届时退保,投保人可无需承担经济损失。

  理论上来说,买增额终身寿险能跑得过通货膨胀。增额终身寿险的特点是适合长期持有、保额会跟着时间的增长而增长,因此其现金价值实际上也是比较高的,毕竟增额终身寿险的年复利一般在3.5%到3.6%之间,相对来说其实是比较高的,投保人/被保险人持有时间越长,那么所能获得的收益也就越多,到了后期,增额终身寿险的现金价值会增长到一个比较大的数额,因此用于抵御通货膨胀,理论上还是可行的。 增额终身寿险一般还提供减保、加保的功能,比如能够最终靠减保部分领取现金价值,用于应对当前的经济风险,但是保障也不会失效。等到后面手头有钱了,再进行加保,让增额终身寿险账户里面的钱慢慢的变多,通过复利增息来获得收益。 而且因为增额终身寿险的持有时间一般都比较长,有强制储蓄的特点,所以也能在某些特定的程度上帮助投保人养成储蓄的好习惯。

  增额终身寿险适合给孩子买。 市面上很多增额终身寿险都是允许孩子投保的,大多数增额终身寿险的投保年龄都是出生28天至40周岁、出生30天至70周岁等,因此,从这点来看,孩子是能买增额终身寿险的。 另外,增额终身寿险通常能保身故或残疾,而其最大的特点是保额会跟着时间的增长而增长,因此其现金价值是很高的,所以到了后期,投保人/被保险人能够最终靠部分退保,也就是减保的方式部分领取增额终身寿险现金价值,作为孩子长大后的教育金,或成人后的立业金、婚嫁金等,从这点来看,增额终身寿险其实是适合孩子进行投保的。 不过,无论是投保什么保险产品,还需要投保人/被保险人通过你自己的真实的情况和保费预算选择投保,切勿盲目购买保险产品。

  增额终身寿险通常能按照以下方式领取: 1.可以通过部分退保,也就是减保的方式部分领取增额终身寿险的现金价值,不过这样做的话,其保额也会相应的有所减少,但好处就是保障不会因此而失效。当然,也可以将增额终身寿险所有的现金价值都取出来,但是这也就相当于是退保了,保障会失效。申请减保或退保,可以携带好保单、身份证等资料前往保险公司服务网点办理相关业务,部分领取的现金价值或退保金则会打入申请人指定的银行账户中; 2.如果是申请领取增额终身寿险保险金,比如身故或全残保险金,那么还需要被保险人或身故受益人携带好保单、身份证、残疾鉴定(身故则需要携带火化证明、公安机关开具的销户证明、医院开具的死亡证明等资料)前往保险公司办理理赔手续,理赔金会打入被保险人/身故受益人指定的银行账户中。

  儿童意外险是专为儿童设计的意外伤害保险,主要可以保障未成年被保险人因为受到意外伤害而导致的身故或残疾、意外医疗费用支出等。儿童意外险大多保费较为便宜,保额较高,但是在理赔身故保险金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是有限额限制的,即十岁以下不得超过二十万,十岁至十七岁不得超过五十万。 以某儿童意外险为例,其所能保障的具体范围包括: 意外身故:被保险人受到意外伤害,并因为该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导致被保险人在受到该意外伤害之日起180天之内身故,则保险公司可以理赔一笔身故保险金; 意外残疾:被保险人受到意外伤害,并因为该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导致被保险人在受到该意外伤害之日起180天之内残疾,且符合保险合同约定“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所列的残疾项目之一,则保险公司可根据约定比例进行理赔。若被保险人自该意外伤害之日起180天内治疗未结束的,则按照被保险人在事故发生之日起第180天的身体情况做残疾鉴定; 意外医疗:被保险人因为意外伤害事故导致发生合理且必要的医疗费用,保险公司可在扣除已用其他保险保障报销过的费用和免赔额后,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进行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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